为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4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阳江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会
往返机票费用补助:每派遣1人次给予30%的往返机票费用补助,每家企业每场展会补助不超过2人,合计不超过1万元,且补助仅限于经济舱机票费用。
展位费用补助:每个展会按展位费的2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对每个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的补助。
特装费用补助:按照参展企业的特装费用实际支出的2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可获得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备注: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上述第1、2、3项补助的展会合计不得超过3个。
支持组团出境参展
组展奖励:对自行组织不少于10家阳江企业参加“阳货行天下”重点境外线下展的商协会、企业或单位,按照每组织1家企业参展即给予500元的组展奖励,每个展会组展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万元。
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年出口额在6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保费金额10%的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支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出口退(免)税备案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企业,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当年的实际建设或使用费用的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阳江市商务局对外公示内容,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7℃,热热热!阳江大范围高温天气来袭!
投资2.4亿元,新增住宅6万平方米,鸳鸯湖片区置业即将有新选择!
城北片区又将“上新”|华发公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