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广告,以下为正文
据新华社报道,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4月25日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我国以民法典为统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
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资源资产利用效益和社会管理效益,且能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政策意义
1)不动产登记工作,通俗简单理解就是过去的房产证工作,但差异在于,过去各地信息是无法互通的。
其原因在于,很多房产登记工作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也存在口径上的差异,各地要形成统一登记,要破除很多难题。
当前此类突破,实际上也是求同存异思想在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体现。
2)此类政策可以理解为全国房产信息实现了互通,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工作。
我们目前所关注的自然资源规划、房地产信息各地互通、各地房地产制度的口径更好统一、房地产的政策调控统一等,都具有更强的基础。
3)购房者比较关心的是,该政策是否是房产税或房地产税开启的信号。
应该说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发点要更广,不是简单的征税概念。但反过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税等工作开展会更加顺畅和容易。但不能简单理解为要征收房地产税。
——来源:新华社、网络整理
最高法宣布:支持烂尾楼业主退款,现已执行!
【楼市周报】阳江4.17-4.23共网签372套房源,新增334套预售房源
双湾之城,论道阳江——“2023年阳江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大会暨高质量发展峰会”即将盛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