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阳江小房>  正文

手机看新闻

厉害了|阳江又征地!涉及范围非常广…

阳江小房2020-04-10 01:02:17

阳江又征地

厉害厉害

阳江三百多万㎡土地被征收

涉及城东、城北、双捷、平冈等地

阳江又有一批土豪就此诞生了

快来看看,是你家那片儿不?

2020年4月8日,阳江市人民政府网正式发布《阳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阳府告{2020}1号至9号公文。

..

9则征收公文征地包含了54条村、镇以及合作社,具体证收地块和补偿方案如下:

阳府告〔2020〕1号

平冈镇征收地块,面积10.0699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征用土地位置: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石庙村曹屋、邹屋、关屋、学村、带边经济合作社,平冈镇石庙经济联合社,平冈镇北宿村柯屋、龙塘经济合作社,平冈镇北宿经济联合社,平冈镇大魁村柳步、那达洋经济合作社,平冈镇大魁经济联合社,平冈镇洋边村蔡屋东队、蔡屋西队、新屋、铺巷一队、铺巷二队、铺巷三队、梁屋、山后、石古爷经济合作社、平冈镇洋边经济联合社,平冈镇元头村南山、学地、下元头经济合作社,平冈镇元头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石庙村曹屋、邹屋、关屋、学村、带边经济合作社,平冈镇石庙经济联合社,平冈镇北宿村柯屋、龙塘经济合作社,平冈镇北宿经济联合社,平冈镇大魁村柳步、那达洋经济合作社,平冈镇大魁经济联合社,平冈镇洋边村蔡屋东队、蔡屋西队、新屋、铺巷一队、铺巷二队、铺巷三队、梁屋、山后、石古爷经济合作社、平冈镇洋边经济联合社,平冈镇元头村南山、学地、下元头经济合作社,平冈镇元头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10.0699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耕地69.9万元/公顷,林地25.2万元/公顷,养殖水面72.6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69.9万元/公顷,建设用地69.9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的有关标准执行。

阳府告〔2020〕2号

平冈镇征收地块,面积30.9729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2017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用土地位置: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大魁村、第二、第三、第四、黄仓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大魁村、第二、第三、第四、黄仓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0.9729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1号)执行。其中:养殖水面72.6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69.9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执行。

阳府告〔2020〕3号

平冈镇征收地块,面积69.3026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2017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用土地位置: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平冈镇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平冈镇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69.3026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养殖水面72.6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的有关标准执行。

阳府告〔2020〕4号

平冈镇征收地块,面积69.2432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2018年度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用土地位置: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平冈镇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平冈镇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69.2432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养殖水面72.6万元/公顷;建设用地69.9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1.5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的有关标准执行。

阳府告〔2020〕5号

平冈镇征收地块,面积69.2108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用土地位置: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平冈镇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平冈镇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69.2108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养殖水面72.6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的有关标准执行。

阳府告〔2020〕6号

城东征收地块,面积38.1955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区城东街随垌村上村一队、上村二队、上村三队、上村四队、下村一队、下村二队、下村三队、邝屋、彭新、施屋、莫屋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随垌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城东街随垌村上村一队、上村二队、上村三队、上村四队、下村一队、下村二队、下村三队、邝屋、彭新、施屋、莫屋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随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8.1955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耕地75.60万元/公顷、园地58.15万元/公顷、林地28.6万元/公顷、养殖水面78.4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75.6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5.6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3.20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执行。

阳府告〔2020〕7号

城北征收地块,面积32.7736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区城北街道坪郊村沙屋寨上、沙屋寨下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道随垌村上村一队、上村二队、上村三队、上村四队、下村一队、下村二队、下村三队、彭新、邝屋经济合作社,随垌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城北街道坪郊村沙屋寨上、沙屋寨下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道随垌村上村一队、上村二队、上村三队、上村四队、下村一队、下村二队、下村三队、彭新、邝屋经济合作社,随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2.7736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耕地75.60万元/公顷、园地58.15万元/公顷、林地28.6万元/公顷、养殖水面78.4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75.6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5.6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3.20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执行。

阳府告〔2020〕8号

城东征收地块,面积0.2658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18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区城东街奕垌村合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城东街奕垌村合岗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0.2658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耕地75.60万元/公顷、园地58.15万元/公顷、林地28.6万元/公顷、养殖水面78.4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75.6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5.6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3.20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执行。

阳府告〔2020〕9号

双捷镇征收地块,面积2.0918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19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区双捷镇长坑村茅针坡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双捷镇长坑村茅针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2.0918公顷。

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耕地69.90万元/公顷、园地53.80万元/公顷、林地25.20万元/公顷、养殖水面72.6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69.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69.9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1.50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执行。

小结

9宗地块大面积征收

赶紧看看有没有你家的~

资料来源于阳江政府网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1)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