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振兴路北侧、随垌村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阳江市共青湖片区GQ-01-05、GQ-02-03、GQ-06-04、05、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实施公告
《阳江市振兴路北侧、随垌村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阳江市共青湖片区GQ-01-05、GQ-02-03、GQ-06-04、05、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及批前公示等相关 程序,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 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1日
来源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于阳江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