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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2021年招生方案

阳江小房  2021-05-27 09:35

[摘要] 招生宣传:2021 年 5 月 16 日-6 月 16 日,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可以进行招生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粤教基〔2020 〕3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7 号)精神,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规定,统筹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 园)2021 年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阳江市实验学校、阳 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广东两阳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阳 江市一问中学、阳江市幼儿园、阳江市政府机关幼儿 园。受江城区教育局委托,江城区龙源交椅山学校和江城区 白沙书香学校纳入市直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 简称“平台”)招生。

二、招生原则

(一) 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招生改革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 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 据。

(三)坚持统筹协调。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市教 育局统筹协调下,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统一工作步骤、程 序和招生方式要求,规范实施。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招生工作,招生计划 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时间

(一)招生宣传:2021 年 5 月 16 日-6 月 16 日,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可以进行招生宣传。

(二)招生报名:2021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

(三)招生录取:2021 年 7 月 11 日至 26 日。

四、招生组织

(一)招生管理

按规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导学校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过程监控,核准公布学校(幼儿园) 招生计划;审核公布优先录取对象范围、计划和录取学生名单;审核、公布直升学校及具直升资格的小学毕业学生名 单。招生报名、信息公开、随机摇号、结果公示公布等,通过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 台”)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幼儿园适龄儿童要年满三周岁(即 2018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小学适龄儿

童要年满六周岁(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从未入读过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是指在我市生活居住的六年 级毕业生。

(三)优先政策

1.根据上级和市政府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 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 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对 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援派干部人 才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市政府重大招商引资 项目协议中优待政策规定的高管子女等,将结合报名意愿和 学位情况,就近就便统筹安排。符合优待条件的政策性直招 对象,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单位确认汇总报市教 育局审定。

2.本校(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优先录取,教职工子女 名单要报市教育局审核。

3.依据建校约定的小区配套范围购房业主子女可优先录取。

4.对于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一年级录取符合上述 1、2、3 条件的子女后,可直接录取有意愿就读本校的小学毕业生,如果有意愿就读本校的小学毕业生超过招生计 划数,则公开公平公正摇号录取。

5.优先录取符合上述 1、2、3、4 种条件的学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面向全市公开公平公 正招生。

五、招生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招生报名和录取统一在“平台”进行。学生(含优先 政策 1、2、3、4 种条件学生及报名幼儿)需登录“平台”注册用户,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学校(可同时选择 多所学校),以身份报名。

2.各学校(幼儿园)对选择本校(园)的学生进行资格 审核。

(二)民办学校(幼儿园)录取方式

1.轮录取。录取政策性照顾对象、本校(园)教职 工子女、依据建校约定的小区配套范围购房业主子女。符合 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 取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招生。

2.第二轮录取。公布各学校轮录取情况,尚未完成 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 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人数未超 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招生。

3.第三轮录取。公布各学校第二轮录取情况,尚未完成 招生计划的学校,向社会公开招收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 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人数未超过招生 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4.被录取学生在当轮录取完毕后,三天内到学校办理缴 费注册入读手续,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凡被录取并完成 注册的学生,不能再参加我市辖区内其他民办学校招生报 名。

(三)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录取方式

1.小学优先录取符合上述优先政策条件 1、2 学生和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工子女后,接受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 验学校原学区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报名(以 2019 年该学校招生划定的学区服务范围及招生要求为准(见附件 2),人户一致截止日期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摇号未能中号的适龄儿童, 按江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解决。如果尚未完成招生计 划,接受江城区城区招生范围的四个街道(城东、城南、南 恩、城北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 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初中优先录取符合上述优先政策条件 1、2 学生和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工子女后,录取有意愿就读本校的小学毕 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如果 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接受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原 学区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以 2019 年该学校招生划定的学区服务范围及招生要求为准(见附件 2),人户一致截止日期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摇号未能中号的小学毕业生,按江 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解决。如果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接受纳入江城区城区招生范围的四个街道(城东、城南、南 恩、城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 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录取完毕后,被录取学生三天内到学校办理注册入读 手续,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补录方式

完成摇号派位后,因学生放弃录取资格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摇号派位顺序逐一进行补录,录完即止。补录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七、报名方式

(一)登陆网址 https://ecm.dcesa.cn/yj/,进入平台进行报名。

(二)手机端可扫描右边二维码报名。

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2021年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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