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2019年第101号)称,检出包括郁美净、新碧在内的2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李濛)12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2019年第101号)称,检出包括郁美净、新碧在内的2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及经销的新碧户外骄阳防晒喷雾SPF35PA+++和新碧冰凉清透防晒喷雾SPF40PA+++被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另外还检出一批次郁美净爽身粉重金属铅超出限值。
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还检出里海之谜焕白防晒隔离霜、韩雅舒安轻透防晒霜、广州丽臣染发膏等多个产品检出成分与标签标识不符。杭州千岛湖天鑫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松达婴儿护肤松花粉等2批次爽身粉类化妆品重金属超标;温州市奇美美肤品有限公司生产的LAOZHONGYI?舒缓修颜洁面乳1批次乳液类化妆品霉菌和酵母菌超标;广州白芙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蓓弥丽鳄鱼油润养修护面膜1批次面膜类化妆品菌落总数超标。
公告称,相关生产(代理)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江苏、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湖南、宁夏、黑龙江、天津、广东、湖北、海南、河北、山西、江西、云南、新疆、浙江、安徽、上海、重庆、西藏、贵州、甘肃、广西、山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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