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购房附属合同含陷阱 法院判双倍定金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6-08-23 10:48

[摘要] 在签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小心,从头到尾仔细阅读合同,尤其是合同中的附属条款,很可能相关内容并不符合法律。

在签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小心,从头到尾仔细阅读合同,尤其是合同中的附属条款,很可能相关内容并不符合法律。

许小姐相中深圳某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名津广场1栋1层商铺,认购其中一套,商铺建筑面积49.93平方米,总价款人民币563万余元。2011年11月26日,许小姐支付定金10万元,然后在12月支付首期款等各种费用292万余元,并对剩余房款274万元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

许小姐和开发商准备签约。但开发商要求许小姐先在一份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四)上签字。 许小姐仔细阅读附件四,越读越心惊。国土委合同28个条款,竟被开发商用附件补充协议的方式更改了19条,其中有很多让买家难以接受的条件。如:买方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类型须报卖方审核通过;卖方对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更改,无需征得买方同意,也无需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等。

许小姐认为:“我花钱买的铺,做什么生意要经开发商审核,那还怎么做生意?”于是,签约“黄”了。许小姐把开发商深圳某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许小姐诉称,认购书补充协议有约定,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已付定金。而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有失公平,部分内容违法,这造成了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因此开发商构成了违约。许小姐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20万元,退还房款及利息等。

法院审理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深圳某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许小姐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标签:合同陷阱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