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阳江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出来咯!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比例为20%;拥有一套住房已经结清相应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比例30%。
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的有关规定,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4月20日发通知落实阳江市公积金贷款购房相关规定,如下:
1.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比例为20%;
2.拥有一套住房已经结清相应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比例30%;
3.对申请贷款职工家庭只核查房产情况,不核查贷款情况。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